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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 意大利宪法法院:即使患者主动请求,安乐死仍属犯罪!

发表于 昨天 10: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意大利华人网7月22日消息:近日,意大利宪法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了佛罗伦萨法院提出的一项合宪性质疑请求,从而维持了现行禁止第三方协助安乐死的法律规定。这一裁定再次确认,即使患者主动请求、且因严重不可逆的致残疾病而无法自行执行,医生或他人也不得为其注射致命药物,否则将被认定为“他人请求下的故意杀人”,面临六至十五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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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源于一位化名“Libera”的55岁托斯卡纳女性患者。她患有晚期多发性硬化症,已从颈部以下完全瘫痪。根据意大利宪法法院2019年的判例,Libera 符合协助自杀的四项法律条件,理论上可以通过医疗协助结束生命。然而,由于她无法亲自服药,因此只能依赖他人协助执行。正是这一点,使得案件陷入法律灰区。

佛罗伦萨法院因此请求宪法法院判断《意大利刑法》第579条(即“他人请求下的杀人罪”)是否完全排除特殊情况下的例外。然而,宪法法院并未直接裁决安乐死是否合法,而是以“条件尚不具备”为由宣布该问题“不具受理资格”。

法院指出,在提出合宪性质疑前,地方法院应首先联合国家卫生研究院(ISS)及地方卫生机构,查明是否存在辅助性技术设备(例如可通过语音、口腔或眼动控制的药物注射泵),以便患者可以自行施药。换言之,在未充分探讨技术手段可能性的前提下,尚不能对该法条的合宪性作出实质性评判。

尽管如此,宪法法院在裁决中明确表示,Libera 有权获得国家卫生系统(SSN)的支持,以完成医疗协助自杀程序。此权利包括提供现有的辅助设备及技术使用指导。一旦确认设备存在,SSN 有义务为患者提供。

国家卫生系统是否应当介入安乐死实践,也是目前议会争论“临终自主法案”中最敏感的话题之一。目前该法案正在参议院审议。政府提交的草案第4条指出,SSN 的人员、设备和药物“不得用于协助实施死亡行为”。对此,民主党议员阿尔弗雷多·巴佐利表示,随着法院裁定的发布,相关法案必须进一步明确纳入国家卫生系统的职责。

长期推动“终极选择自由权”的卢卡·科肖尼协会表示,下一步将敦促佛罗伦萨法院配合宪法法院的指导,完成对辅助设备可行性的核查。

安乐死合法化问题在意大利仍是社会、伦理与法律高度交织的争议焦点,如何在保障患者尊严和生命权之间取得平衡,仍待各方继续探讨。(异域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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