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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资讯] 最高法院裁定允许税警可对逃税家庭成员与同居者账户进行审查

发表于 前天 17: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意大利华人网消息:最高法院近日发布一项重要裁定,显著扩大了税务局(Agenzia delle Entrate)的稽查权限。在掌握明确线索的前提下,税务机关可以将调查范围从纳税人本身扩展至其亲属、同居者甚至商业合伙人的银行账户。此举被认为是打击逃税行为的重要一步,同时也引发了关于隐私权与责任边界的广泛讨论。 截屏2025-07-29 17.35.17.png
这项于2025年初公布的第13761号裁定指出,只要存在合理怀疑,税务机关便可对形式上属于第三方、但实质上可能被用作隐藏收入或财产的账户展开核查。法院认为,这一做法在法律上具备正当性,有助于揭露通过亲属账户规避税务的行为。
这一裁定的法律依据,源自1973年第600号总统法令第32条第1款第2项。该法令授权税务机关基于银行交易数据进行收入核查,明确规定账户中每一笔资金流动,无论是收入还是支出,均默认具有纳税相关性。除非纳税人能够通过具体文件加以证明该笔资金属于免税项目或已列入申报,否则将被视为潜在逃税行为。这一规定标志着举证责任的转移,不再由税务机关证明收入是否属实,而是要求纳税人自行说明资金来源的合理性。
加强税务稽查的技术手段还包括“金融关系登记档案”(Anagrafe dei rapporti finanziari),这是一个集中记录意大利居民各类银行账户、储蓄产品、预付卡、投资工具等金融信息的数据库。税务局可以利用这一平台进行数据交叉比对,查找资金流向异常、资产申报不实等问题。
此次判决的关键在于确立了“经济亲密关系”原则。法院认为,当存在客观证据显示纳税人与特定第三方之间存在密切的经济联系时,税务机关可正当调查该第三方的账户。这些人可能是纳税人的配偶、子女、同居伴侣或直系亲属,但前提是要有明确线索表明其账户存在虚假登记或被用作资产隐藏工具。法院强调,此项授权并不意味着可以无差别地展开调查,而是只适用于已掌握初步证据、并能合理推断为逃税手段的特定情形。
判决还明确列举了可能触发扩大调查范围的典型情况,例如:亲属的收入水平在被稽查期间明显高于其实际经济能力;与纳税人存在关联的经济活动显示出未申报的收益;账户交易记录与报税内容严重不符;或是与纳税人同住并可能共同管理资产的情况等。
这一裁定将显著影响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今后,凡是与家人或同居者共同管理银行账户、信用卡或投资资产的个人,均需高度重视交易合规性。在接受稽查时,纳税人不仅需证明自己的资金合法性,还可能需对亲属账户中的可疑转账或资金流动作出详细解释。意大利税务部门将不再局限于形式上的账户所有权,而是聚焦实际控制与经济实质,大大增强了反逃税工具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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